1、应满足公共轨道交通地铁运营和管理方对列车运行、运营管理、时钟同步、无线通信、公务联系和传递各种信息交换与传输综合业务的需要。
2、应具有实现中央级控制中心与车站及车辆段、车站与车站之间信息传递、交换的功能。
3、应能迅速、可靠地传输语音、数据和图像等各种信息。
4、具有网络扩充和管理能力。
查阅:已获批28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详解图(更新中) 查阅:2012年全国各省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概览(更新中) 查阅:城市轨道交通中标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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